“果园别墅”、“私家果园”这些究竟是农业开发项目,还是房地产开发?答案已经公布:3月2日,广州市工商局市场交易管理分局已向“广州生产要素指南编委会”正式发函通知,要求其立即停止向“果园开发商”进行“’98广东果园大汇展”的招展活动,并且负责收回前期已经散发的所有招展宣传资料。
广东省建委指出:从土地使用角度看,这些“投资项目”如果属于林木山地使用,应归政府农业部门审批管理;如果属于住宅及工业开发用地,应归政府建委和国土部门审批。如今,“果园”和“别墅”搭配出售,该哪个部门管呢?
1997年秋天以来,这种“似驴非驴”的投资开始在房地产市场走红,“购果园,送别墅”、“投资金土地”、“第三次投资浪潮”等激动人心的广告频频出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,吸引了不少投资者。
现在,这股“果园别墅”招资热有“北伐”的迹象。对这种带有“泡沫”色彩的“招资热”,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关注。